公司法律顾问业务主要包括以下各项:
(一) 常年法律顾问:指执业律师接受房地产公司或房地产中介公司、建筑公司、拆迁公司或物业管理公司的委托,并通过书面合同确定的、为期一年以上的,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的业务。
(二)项目法律顾问:指执业律师接受房地产公司、建筑公司、拆迁公司或房地产项目法人或项目投资者等的委托,并通过书面合同确定的,专为指定项目提供法律服务的业务。
律师在接受委托之前,应审查委托人合法持有的下列文件原件:
(一)公司法律文件(通用):
1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;(通用) 2、企业资质证书;(通用) 3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注册资本金或投资的验证报告;(通用) 4、公司章程;(通用) 5、董事会名单;(通用) 6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;(通用)
(二)业务法律文件:
1、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(项目类) 2、项目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项目建设许可证或(项目类) 3、土地使用人已缴清出让金的发票或(项目类) 4、土地使用证或相应的权属证明或(项目类) 5、房地产权证(房产已建成并通过确权的);(项目类) 6、房地产项目使用验收的各项合格证;(物业管理类) 7、物业管理委托合同;(物业管理类) 8、物业移交确认文件;(物业管理类) 9、法律、法规规定的物业资料;(物业管理类) 10、物业管理公约(物业管理类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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